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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示

关于万年县住建局网签备案数据与教体局共享的公告

日期:2023-08-10 来源:万年微生活

关于万年县住建局网签备案数据与教体局共享的公告


为进一步方便和满足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办理商品房购房合同信息查询业务的需求,万年县住建局联合县教体局等相关部门通过系统对接,实现商品房购房合同信息数据共享,助力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一网通办”。家长可直接登录“赣服通、就学一件事”报名系统填写相关信息,平台会自动匹配网签备案购房信息及权利人信息,通过后即可报名入学。最大限度上实现了“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请符合以下三种类型身份的适龄新生,按照对应类型上传佐证材料:
一、父母或学生本人在学区内拥有合法新建商品房购房合同的适龄新生
(1)新建商品房购房合同,有房主姓名和详细地址的一页;
(2)出生证(如果能证明购房房主与学生是父子(女)或母子(女)关系,则无须下面的户口本);
(3)能证明购房户主与学生是父子(女)或母子(女)关系的户口本:购房合同主户口页(如果购房户主不是户主或与学生不在同一户口本,则应提供出生证)。
二、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学区范围内拥有合法房产的,且对应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孙辈适龄新生
(1)新建商品房购房合同有房主姓名和详细地址的一页;
(2)能证明购房户主与学生是祖孙关系的户口本(①购房户主户口页 ②学生户口页);
(3)对应学生父母的独生子女证(祖父母房产提供学生父亲是独生子女的证明,外祖父母房产提供学生母亲是独生子女的证明)。
三、2023年3月31日前在城区范围内购买,并经住建局、陈营镇人民政府、上坊乡人民政府联合登记造册的“小产权房”房主的适龄新生。(2023年3月31日以后转卖的,买主不再享受该类别入学条件)
(1)购房合同:根据住建局、陈营镇人民政府、上坊乡人民政府联合登记并公示的房产主名单及房产地址认定;
(2)其他分别按照父母房产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房提供相应的材料(见以上1、2类新建购房网签备案购房房子对象)。
特此公告!
万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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